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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儿童产品出口巴西须关注新规定

发布日期:2014/4/8 10:11:21   共阅[5832]次

来自巴西国家计量、标准与工业质量协会(INMETRO)消息,巴西近日对三类儿童产品采取了一些新措施,可能会对中国出口商造成一定的影响。措施分别是:
机动车辆用儿童约束装置(不包括充气儿童约束装置)的新技术要求(第18/2014号指令),包括适用范围、补充文件、一般要求、标记和说明、分类和符合性证明等条款。
婴儿坐式推车于2015年7月10日之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315/2012指令),这些产品中使用的任何金属部件在持续的使用中都不得显示任何腐蚀迹象。
修订婴儿床合格评定要求,包括适用范围、补充文件、合格评定程序、认证印章、责任和义务,以及处罚等条款,目标商品为最终法规颁布后18个月内在巴西制造或进口至巴西的婴儿床。为确保符合所有的适用要求,婴儿床须采用认证体系4、5或7,基于型式试验及市场或生产点的取样检查、对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估,以及要求检测每批进口产品。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