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两岸建筑建材暨产品展
发布日期:2008/7/7 共阅[7419]次
举办时间:2008/12/12 至 2008/12/15
各有关企业:为了继续扩大对台经贸交流与合作,继2006、2007年连续两年在台湾成功举办“两岸建筑建材暨产品展”的基础上,我市将继续组织企业赴台举办“2008年两岸建筑建材暨产品展”。展出规模150个,与往届相比扩大了50%。与本届展会同期举办的有“第20届台北国际建筑建材暨产品展”,总展位1700个。现就赴台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参加者请向厦门市石材商会报名。
一、展会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公司、厦门市对外经贸企业协会、厦门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台湾中华建筑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大展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承办单位:厦门会展金峰展览有限公司
(二)展会名称:2008年两岸建筑建材暨产品展
(三)举办时间:2008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5日
(四)举办地点: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展览一馆A区
(五)展览规模:国际标准展位150个(3*3m2 /个)
(六)参展对象:大陆相关企业
(七)参展商品范围
1、建材类商品:各种内外装建材、厨具及瓦斯器材、天花板、地壁材、照明灯饰、窗帘窗饰、园艺景观、装潢材料、家饰品等;
2、石材建材类商品:各类石材、石矿制品、FRP、GRC、PU、PS、PE、PVC等材料、管路、砖瓦,卫浴设备、陶瓷建材、金属建材、门窗等;
3、工艺品、家饰类商品:工艺品、家具、寝具及家饰品;
(八)有关费用
1、展位费: 17000元人民币/个国际标准展位。凡符合条件的在厦注册企业按2000元人民币/个国际标准展位收取展位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统一申请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补贴。
2、展品运费:人民币2200元/立方米,含报关费、商检费、海运费、陆运费、清关费及送至展台费等费用。凡符合条件的在厦注册企业展品运费拟申请厦门市财政资金补贴。参展企业应于展品运出前按货物报关价格的17%缴交保证金,展后一个月内参展企业就未回运的展品开具相应项目增值税发票,手续完整后退回企业所缴保证金。
3、人员费用:参展17000元人民币/人,观展19000元人民币/人(含入台证申办费、厦门经香港往返台湾交通费、十天在台食宿行费用、商务考察费,若届时赴台参展人员可直航往返两岸,则交通费用将作相应调整)。
(九)在台时间及活动内容
1、在台时间:十天,2008年12月10日—12月19日
2、活动内容:产品展示、推介;考察参访交流;对口企业洽谈、交流.。
二、要求
由于办理赴台手续时间长,审批环节多,请欲参加的企业按下列时间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工作,赴台人员报名后不能变更。因故无法参加这,展位费及报名费不予退还。
(一)7月30日之前将下列材料送达厦门会展金峰展览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以便汇总造册寄往台湾办理赴台手续,并将报名费2000元/人、展位费2000元/汇入指定账号。
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08年两岸建筑建材暨产品展参展申请表”(附件一)
2、“赴台人员报名表”(附件二)
3、“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旅行证申请书”( 附件三)
4、盖有本单位公章的个人在职证明(按附件四的样本打印)
5、参展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赴台人员2寸免冠白底彩色近照8张(须按护照相片要求拍摄)
7、本人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2张
(二)2008年10月10日前,填报“2008年两岸建筑建材暨产品展展品详细清单”(附件五),缴清人员费用并准备办理赴台通行证(有关表格及办理事项另行通知)
(三)2008年11月12日前,按货物报关价格的17%缴交保证金,所以参展产品集结完成,运往台湾。
三、联络方式:
厦门市石材商会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外贸大厦16楼
联系电话:5123228 2201228
传真:2230228
联系人:黄延华
(一)承办单位:厦门会展金峰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会展路198号
联系电话:5959176、5959175
传真:5959188
联系人:丁春华
Email:dingch@xicec.com
(二)厦门市贸发局对台处
地址: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503室
联系电话:5302518
传真:5302515
联系人:张丽苹
四、费用汇缴:
开户名称:厦门会展金峰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前埔分理处
账号:35101514001050000738
应缴款项汇入后请将汇款单传真至开户名称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2008两岸建筑建材展_招展优势.doc